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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405-00011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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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16:57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林保20247号已于2024年4月15日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宣城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基本战略,持续推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基础和规范管理工作,自然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改善,森林覆盖率达59.46%,被评为“中国十大绿都”。全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27个。其中:自然保护区4个(2个国家级、2个省级)、森林公园13个(5个国家级、8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均为省级)、风景名胜区5个(2个国家级、3个省级)、地质公园1个(国家级)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依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5类型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和我市实际,对全市自然保护区等5类型自然保护地提出针对性要求,旨在通过“五落实五加强”具体规定,促进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再上新台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宣城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安徽省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等自然保护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宣城市自然保护地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至4月先后发县级林业局主管部门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等单位征求意见,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对其中合理部分进行了采纳,其他单位书面反馈无意见。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我市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确保网格化巡护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建立切实提升我市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主要内容

1.通过5个“落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科学编制(修编)总体规划、开展勘界立标,建立矢量数据,提请市、县林长开展巡林检查,开展“网格化”巡护,管理机构与社区建立共管机制,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管理。

2.通过5个“加强”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配备巡护监测设施装备,积极开展生态资源监测、物种保护等工作,每年至少开展5次以上相关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劳务用工的在同等条件下有限聘用自然保护区原住民。

六、保障措施

通过已经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网格化巡护工作的通知》,划定巡护路线,安排专人开展“网格化”巡护,并利用手机App记录巡护情况。制定《宣城市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十条规定(试行)》《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和合理利用。

七、解读部门及解读人

解读部门:宣城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解读人:赵文琴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2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