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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4-11-12 09:34 信息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2024年第4期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部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的改革。本文主要讨论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改革情况。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生态文明领域更是如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此后,相关文件相继出台,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的重大命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出台,要求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改革目标是,到2020年,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党章,成为我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证。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生态文明写入国家根本大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从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实践指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把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党的二十大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在目标上,要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在原则上,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在观念上,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途径上,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世界。

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项;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战;在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中,美丽中国是其中一个。为如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6月和2021年11月分别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3年12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进行部署。一系列文件的密集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更加严密,形成由1部基础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若干部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4部特殊区域法律组成的“1+N+4”法律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历史长河来看,如果说我们这一代人能留给后人点什么,我看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长了牙齿”,成为向污染宣战的法律武器。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成为第一部有关生态文明的单行税法。之后,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10余部行政法规、30余部部门规章,出台了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等10多件司法解释。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地把生态环境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护蓝扩绿。开展跨区域综合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司法实践,既不纵容污染行为,也不搞“一刀切”关停企业,收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预期效果。

“四梁八柱”制度逐步筑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提出40多项重要改革方案,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制度框架。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作出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确立了生态补偿基本制度。《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任务书”和“施工图”,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各地在大气、水、土壤、海洋、饮用水、减灾防灾、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领域全面推进有关工作,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负责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打通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间的联系。现已初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从“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被写入党章,到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 “一岗双责”等制度,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重要成就,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为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坚持运用好、巩固拓展好强力督察、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等做法和经验。”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公众守法等方面的协同。以良法保障善治,以严格执行彰显法律权威,以公正司法创造善治环境,以守法汇聚守护绿水青山的磅礴力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纵深推进污染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到“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接续出台,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稳步推进。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与此同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催生了新产业和新业态。对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行垂直管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防治、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快推动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转型,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从源头减量入手,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整治“散乱污”企业及其产业集群。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施“十年禁渔”。在黄河流域,在严格生态保护中推动产业有序发展,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加强生产生活全过程环境管理,江河湖海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时尚。衡量生活是否美好,文化是一个重要尺度,也是显著标志。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等时间节点,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动员公众自觉自愿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事务及与环境相关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活动。引导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用等方面做到勤俭节约、绿色低碳。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多的人乘坐公共交通出行、认真开展垃圾分类、践行“光盘行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污染防治攻坚战、“双碳” 目标等一度成为网络热词。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形成了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氛围。

生态文明的国际影响在扩大。中国的生态文明实践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联合国和中国共同发布了《中国库布其生态财富创造模式和成果报告》。201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2017年12月,把荒漠变林海的河北塞罕坝林场和库布其治沙带头人在联合国环境大会上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地球卫士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大加赞许:“中国用实践证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人类共通的生态文明理念。”中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做出了历史性突出贡献,做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并付诸实施。引领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等一揽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决定,为2030年前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锚定方向。倡导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绿色“一带一路”大数据平台,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中国倡导的生态文明兼容不同文化、不同民族的特点,内促高质量发展,外树负责任形象,以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为世界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全面深化改革进展显著。考核“指挥棒”在变绿,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增加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方面的指标。建立并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树立底线思维,实行严格的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生态服务价值评价、分类差异化考核等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市场化机制并取得重要突破。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真碰硬,办成了原来想办成而没有办成的一些大事,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得到解决的一些难题。开展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今天的中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公众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改革发力,以“制”促“治”,青山有“价”、绿水含“金”成为现实。

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生态文明领域要严格贯彻落实。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决定》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完善制度体系。以深化制度改革来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是我们党多年来的成功经验。《决定》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长效机制,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要守护好“绿水青山”才能有“金山银山”,这也是古人所说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道理之所在。对基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产业等,这一点十分重要。唯有保护好“绿水青山”,相关产业发展才有坚实基础。二是探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这是生态文明建设者、生态环境保护者付出劳动后“有所得”的途径之一。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各地从实际出发,形成了不同的模式,而且可复制、可推广,为进一步开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奠定了基础。

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完善能耗、物耗、水耗、地耗、污染物和碳排放等方面的标准,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推行源头减量,实行清洁生产,激励资源循环利用及末端治理等生产方式,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减少车辆空载率。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有效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倒逼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这不是别人要我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商业化发展,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举措。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需要将具体措施落地。煤炭仍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压舱石”,需要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注重修复增汇协同推进。稳步推进气候投融资创新。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推动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切实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强度。

激励约束并举。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形成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投融资模式和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形成新质生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向纵深发展,拓展督察内容,从单方面督察生态环保向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延伸。加大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力度,从着重纠正环保违法向纠正违法和提升守法能力相结合转变。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标准。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加强综合集成。在推动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相关法律制修订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过程中,要统筹考虑环境权益的救济、环境治理体制的创新、纠纷化解机制的建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整合等方面。一体推进制度集成,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绿色税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的经济激励政策。优化配置财政资源,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税、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等政策,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深化生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强化信息通报、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衔接。

四、推动政策集成,完成《决定》确定的目标任务

《决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立思路,划重点,抓集成,讲实效,对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十分必要而且迫切。第一,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构建与美丽中国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第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保护培育绿色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需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第三,现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优美生态环境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改善和根本好转,让美丽中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第四,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需要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增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生态环境战略等的协同性,提升我国在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

坚持系统观念。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纵深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决定》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决定》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问题为导向,对改革进行整体谋划、系统布局,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并要求在2029年完成。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善基础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探索“一举多得”的处理利用途径,避免出现治理了一种污染物却产生另一种污染物、治理了老污染却产生新污染的情况。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治理体系。将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放射性、化学物质等领域的污染防治进行系统化集成。特别要注重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集成,以保证环境设施运营正常且有微利。这可能是在未来较长时间内环保设施运行乃至环保产业发展的一个显著经济特性。

完善经济政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增加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投入,以免对社会资金产生“挤出”效应。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加大对生态文明领域科技研发、推广应用的公共财政投入。将绿色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清单,梳理优惠和补贴政策,特别是要避免政策实施产生“负效应”。鼓励自然资源和原材料进口,提高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理顺资源价格体系,对水、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资产进行确权,改革资源定价机制,以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恢复修复效益。实施与生态保护绩效挂钩的生态补偿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居民退出那些不宜居住、生态脆弱的地区。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不是不要发展,而是在生态环境容量下的发展,不以资源环境为代价取得一时一地的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展绿色制造,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利用市场机制,把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并建立健全初始分配制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大新能源汽车等的推广力度,从消费端拉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生态文明基础制度,健全资源环境生态要素市场化配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把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管理制度。从产业布局角度看,要“三靠”,即资源型企业,无论矿业还是新能源产业,均需靠近资源富集地区;终端消费品生产企业要靠近市场,也就是要靠近消费端;中间品生产企业要靠近产业园区,尽可能与产业链衔接起来,以减少中间品的运输成本。综合考虑企业能耗、环保绩效水平,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和再生利用政策,完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构建覆盖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定价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强化监测、数据获取、传输、建模等工作,打牢评价、考核、交易等工作的基础。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尤其要重视区域协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考核评价监督制度。

狠抓落实。各地应当对《决定》提出的重大改革措施进行细化分类,科学制定各自的改革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施工图,科学合理安排改革主次关系、先后顺序、推进节奏和出台时机,明确改革任务分工、责任主体、协同单位,做到上下贯通、条块协同、左右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创新,推动成功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巩固提升。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要用改革思维和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予以推动贯彻落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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